日媒讽韩性买卖特别法十年不见效 是色情产业大国

26.09.2014  14:24

  日本《日刊CYZO》杂志9月25日报道称,卖淫嫖娼是韩国社会的一个毒瘤,长期得不到根治,“色情产业大国”的不良名声由来已久。为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净化社会风气,韩国于2004年出台《性买卖特别法》,2014年正是该法律颁布10周年。 尽管从调查数据上来看,法律的出台收到不小的成效,但事实上韩国色情产业却在以种种变相形式继续滋生,甚至已经发展成为“全球化”产业。

  据了解,在《性买卖特别法》颁布后的10年间,韩国大力取缔卖淫场所,例如截至2014年6月,大田市的卖淫场所就由2009年的263家减少到了160家。另外,大邱市桃源洞的“红灯区”已面临倒闭。据悉,这一“红灯区”早在日本占领期间就产生,距今已有100年的历史。近日在当地政府和市民团体的集体打压下,倒闭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报道称,韩国卖淫场所在2002年多达5万家。据刑事政策研究院《性买卖经济规模全国调查》显示,当时失足妇女至少有33万人,色情产业总收入多达24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84亿元),占全国GDP的4.1%。这一规模甚至同韩国农林渔业相当。为了消除卖淫嫖娼这一丑恶社会现象,韩国不仅在2004年出台了《性买卖特别法》,还在2007年取缔全国4.6万家卖淫场所,抓获失足妇女26万人。在大力整治之下,当年的色情产业总收入降至14万亿韩元。到2010年,这一数额再度减少为6.86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34亿元),仅为2002年的30%。

  仅从这些数据来看,《性买卖特别法》的颁布可以说收效显著。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首先就是韩国性交易产业正在向国外出口。此前,韩国中央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娜英就曾表示,在韩国,性交易产业已经变成全球化,且超越国境出现组织性的扩散。据悉,2009年被举报的韩国性产业出口相关人士为128人,2013年为496人,短短4年人数就已上升近4倍。而从检举国家来看,日本最多,占到61%。其次是菲律宾、美国以及澳大利亚。

  不仅如此,韩国国内的色情产也同样改头换面,变本加厉。据了解,“休闲屋”等色情场所在2004年还不到3万家,2014年已经增多1.5倍,达到4.5万家之多。像卡拉OK、淋浴等设备齐全的旅馆型色情店也在不断增多,2013年11月到2014年1月的三个月期间就增加975家,而2012年同期只增加了441家,产业发展之迅猛程度可见一斑。另外,提供亲吻服务的“亲吻间”等新型色情场所也在以惊人速度增加。据警方资料显示,这类色情场所在2010年为2068家,而在2013年就已经达到4706家。截至2014年7月,已有3620家被检举揭发。

  另外,在查处这类新型色情场所时,警方往往采用停业、取缔等行政处罚手段,在这一点上也存在问题。在韩国,触犯《食品卫生法》以及《公共卫生管理法》等法律的应处以刑事处罚,但这类色情场所大多没有依法注册,因此行政处罚时存在证据不足的现象。处罚过后,店主更换姓名重新营业的也不在少数。因此,这种处罚没有起到根本杜绝的效果。

  2014年是韩国《性买卖特别法》颁布10周年,尽管法律的出台让更多韩国人意识到“性交易是违法的”,但与此同时也导致了韩国色情产业形式更多元、手段更巧妙。《日刊CYZO》杂志认为,由此看来,韩国要想彻底洗清“色情产业大国”的恶名,还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