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培训课开讲

22.10.2015  11:38

 

          (记者田燕)10月20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工作人员受邀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等8家物业企业近60人进行了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培训。
            “维修资金不是终身制,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30%的,还应当及时续缴。物业维修资金用于公用部位、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审核科科长马莉娅就使用维修资金的基本条件、使用类型及注意事项做了详细的介绍,并强调,对于需要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专项资金的项目,有物业公司的由物业公司申请,无物业公司的由社区申请,业主委员会可以协助物业和社区开展此项工作。
            培训结束后,参会工作人员表示,听完讲解对维修资金又有了新的了解,尤其是以往在申请维修资金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也迎刃而解了。
            图为  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