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累计实现牧民定居21.7万户

13.02.2015  18:16

    新疆日报讯(记者师巧梅报道)记者从2月12日召开的自治区畜牧兽医局长会议获悉:截至2014年末,全区累计实现游牧民定居21.7万户,按照2008年底全区27.56万户的游牧民户数静态测算,定居率达78.7%,圆满完成第一阶段游牧民定居任务。

    自治区畜牧厅的资料显示:1996年,全区牧民人口为80万,到2010年底,牧区人口增至153万。现有的7亿亩草场要比过去多负担整整一倍的人口,草场超载率最高时达70%。

    畜牧厅副厅长赵新春介绍说,畜牧业转型的首战便是牧民定居,给草原减负,改变牧民生产及生活方式。

    2008年,牧民定居工程正式被纳入了国家发展规划,国家正式启动“游牧民定居工程”。如今,各地定居点的户均补助达6万元左右。

    2010年,自治区提出在8年内分两个阶段全面完成新疆游牧民定居任务。即第一阶段(2010年—2015年)完成已纳入国家游牧民定居工程规划中的10.6万户游牧民定居工作;第二阶段(2016年—2018年)完成未定居游牧民和新增游牧民定居工作。实际上,仅2009年至2013年,自治区就完成游牧民定居8.04万户,投入资金72.2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2.88亿元,自治区财政配套4.75亿元,地方配套30.42亿元,其他资金14.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