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牌照新车咋用不了?交警:车和牌共同使用3年以上才保号

15.01.2015  12:13

  (记者 王丹)“打电话咨询时,工作人员称只要车牌照使用3年以上就能保留原牌照号。可车辆过户时,工作人员却说要原机动车使用3年以上才能保留原牌照号,到底按什么走?”14日,在乌鲁木齐卡子湾车管所办事大厅前,乌市市民杨琳(化名)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使用了6年的牌照号,怎么就无法落到刚买的新车上。

  几天前,杨琳购买了第三辆新车,将旧车卖给了别人,在过户时她选择将原牌照号保留,准备用到第三辆车上,而工作人员却说机动车使用不够3年(2012年12月至今),保留不了。

  杨琳说,她的牌照号“新A·××999”这个号码是2008年乌市刚实行自选号时,她好不容易选到的一个有爱人和自己名字的拼音首字母,尾号999的号码,这个牌照号装到了她的第一辆新车上。

  2012年12月杨琳换了她的第二辆车,在办理新车手续时,她特意问能否保留原牌照号,工作人员说牌照已使用3年以上,可以保留。有了第一次卖车的经验,这次杨琳想着牌照都用6年了,肯定能给第三辆新车用,没想到牌照用不上了。

  这个牌照陪了杨琳6年多,她的同事和朋友还给它起了外号“三条九”。得知车牌号保不住了,大家都觉得特别遗憾,“昨天晚上我梦了一晚上999。”杨琳说。

  14日,记者咨询乌鲁木齐车管所,工作人员称凡是牌照用够3年,即便机动车使用不够3年也可办理保留业务。但乌鲁木齐卡子湾车管所工作人员查询发现,杨琳名下没有任何牌照号,而“新A·××999”也没有显示任何所属信息。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杨琳的第二辆车是从2012年12月开始使用的,车和牌照没有共同使用3年,不符合保号条件,已无法办理保号。

  “每次去车管所,他们的解释都是牌照用够3年,没跟我说过车和牌要共同使用3年,这不是误导我吗?”杨琳很郁闷。

  车管所综合科副科长王瑛介绍说,根据公安部第124号令文件,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的条件是: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按照公安部规定,牌照跟这辆车必须共同使用3年以上,如果不够3年,在办理过户时系统则无法显示办理保留牌照,这一点司机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