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燃油附加费11月5日起下调 出疆乘客大多少掏40元

05.11.2014  12:58

    新疆网讯(记者李凯报道)11月5日起,航空燃油附加费有所调整,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下调40元,征收标准由原来的110元调整为70元。800公里以内航线每位旅客下调10元,征收标准由原来的50元调整为40元。

    这已经是9月之后,两个多月内第三次下调燃油附加费。

    11月4日,记者从南航、国航等核实,航空公司只等接到总部文件就开始执行新的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鉴于新疆幅员辽阔,出疆航线绝大多数超过800公里,所以等于出疆乘客在11月5日之后都能少掏40元。

    需要提醒的是,此前已预订11月5日以后机票的旅客无法享受下调优惠。

    航空燃油附加费,是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该费用以每运输吨多少金额或者以运费的百分比来表示。

    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使用国际客票销售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取。

    航空公司人士介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是因为与航油价格联动,此前由于国际原油价格持续走低,国内成品油已经迎来“7连跌”。11月3日,国际油价继续下跌,纽约油价跌至2012年6月以来最低水平,受此影响燃油附加费下调也是顺应国际油价下调的市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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