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县清明节前重申文明祭扫纪律 公布举报电话邮箱

01.04.2015  06:53

  清明节将至,新疆焉耆县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狠刹公车私用扫墓不正之风。3月31日,焉耆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发出通知,重申文明祭扫纪律。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是禁止使用公务用车扫墓祭奠、踏青春游;二是禁止参与农村宗族非法集会、封建迷信活动;三是禁止以祭奠亲属等任何名义滥办酒席、借机敛财;四是禁止大操大办、奢侈祭奠;五是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服务管理对象和有利益冲突的单位和个人借用公车扫墓等内容的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要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严守公车封存停用制度。清明节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公车一律封存停用。要文明祭扫,增强安全防火意识。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文明扫墓,积极践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用文明的方式传递对祖先的思念。提倡鲜花祭奠、默哀、鞠躬和电子的方式祭奠。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要加强对公车的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司机的教育,明确责任,自觉遵守公车管理规定。要落实值班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岗、值班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司机和身边工作人员。

据悉,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杨朝晖表示:县纪委和县绩效办将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组织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进行明查暗访,严查违纪行为,及时曝光。凡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的,视为顶风违纪,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特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开:0996-6020392、6020328,举报邮箱: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通讯员 薛桂兰 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