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地区烽燧维修保护工程(一期) 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28.06.2016  23:33

6月22日,新疆哈密地区烽燧维修保护工程(一期)顺利通过由国家文物局委托的北京国文信文物保护有限公司专家组竣工验收。

新疆哈密地区烽燧维修保护工程(一期)于2011年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准,2013年3月启动实施,当年10月完工。该工程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哈密境内烽燧遗址中12处烽燧,采用裂隙注浆、玻璃纤维锚杆加固、白蜡杆木锚杆加固、土坯砌补、孔洞填充表面清理及复旧等工程措施对文物本体进行抢救性保护。

验收专家组听取了该项目建设情况介绍,现场勘察了工程内容,对工程质量和保护效果进行了检测。随后,专家组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议。自治区文物局向专家组汇报了该工程省级初验的基本情况,哈密地区文物局介绍了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取得的初步效果,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依次汇报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对工程工艺、技术、施工材料选用等方面进行了答疑。经过讨论,专家组充分肯定了项目组织实施及建设成果,从该工程程序管理、工程效果质量、工程档案资料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分,做出了新疆哈密地区烽燧维修保护工程(一期)通过验收的决定。

此次验收是国家文物局印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以来,首次在新疆组织开展的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今后新疆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