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2015年杏热风烘干房及冷藏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新农发【201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治区林业发展资金、自治区农机购置补助资金、农产品产地补加工补助资金、自治区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贷款贴息资金补助、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扶贫资金、县市财政配套资金、农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克州农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彩钢厂房组装,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培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别位于克州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实施前的道路、场地、地坪、基础、电力等基础设施由各县负责完成。招标内容为彩钢厂房组装、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培训。此项目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在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建设冷藏库40座,其中阿图什市20座,阿克陶县10座,阿合奇县10座;第二标段:在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建设烘干房80座,其中阿图什市20座,阿克陶县40座,阿合奇县20座。其中一栋冷藏库50吨,;库内净容积≥300m³,外形尺寸(长×宽×高)10.560m×7.680m×4.200m一座烘干房3吨,烘干室容积≥50m³,烘干室内部尺寸5m×4m×2.6m。招标范围:彩钢厂房组装、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培训。
2.1:工期为:52日历天。开工日期:2015年3月30日,竣工日期2015年5月20日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生产、配套、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制造商及经销代理商,且热风烘干房、冷藏库产品取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同时有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承包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的企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企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承包过相同或类似业绩及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 年2月16日至2 月27日,每天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注: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5、 媒体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及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州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恰驻克州干休所2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人:薛玉瑶 电话:15809081665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