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羊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全面实行连锁经营

14.01.2015  08:17

人民网乌鲁木齐1月14日电 (李俊梅 实习生马婷婷)2015年,新疆烟花爆竹销售将采取连锁经营模式,即网点经营者需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连锁加盟协议,向当地安监部门申报取得合法经营资质。

1月13日,记者在“2015年春节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宣传座谈会”上了解到,对新疆大部分地州的烟花爆竹经营者来说,2015年并非是首次接触连锁经营模式。新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介绍,新疆于2013年开始推动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模式,2014年在全疆各地州均有展开这一销售模式,2015年则全面实行连锁经营模式,并推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承诺”。

据了解,新疆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的需求量较大,2014年春节期间,全疆共设置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和临时零售网点962家,全疆一、二级批发企业34家,销售人员近万人,共销售烟花爆竹60万箱,但是来自业界的调查显示,其中有半数为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烟花爆竹走私贩私和违法经营不仅严重干扰了烟花爆竹合法经营者秩序,还会偷税漏税给国家和地方经济造成损失,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同时,还是暴恐份子获取制爆原材料的主要渠道。

新疆烟花爆竹行业协会会长郭志荣介绍,2013年来,安监部门仅在乌鲁木齐市范围内就端掉烟花爆竹地下仓库22个,查获各类烟花3万余件,公安机关查处走私犯罪人员100余人。2015年元月9日至10日两天时间按,乌鲁木齐公安部门又端掉5个地下仓库。郭志荣表示,

实行连锁经营模式,既能从进货源头上进行掌控,还能从配送和销售环节上进行监控,在保证经营者利益的同时,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2015年,新疆购进的烟花产品以国际著名商标“东信”品牌为主,鞭炮以“欢庆”品牌为主,新疆安监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请江西、湖南两地的安监部门协助从源头上进行监管。在疆内的配送运输均采用武装押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