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里木湖等4个湖泊的2014年度方案通过评审

02.09.2014  18:09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和规划财务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在今年6月和7月分别对纳入“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的赛里木湖和博斯腾湖生态环境保护2014年度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指导,围绕2014年度目标、工程项目、资金安排、方案实施进展及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形成了技术指导意见。
          2014年7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组织财政、水利、畜牧、环保等部门相关专家对纳入“新疆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专项”的赛里木湖、博斯腾湖、乌伦古湖、喀纳斯湖等四湖的2014年度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
          新疆环科院内陆水环境所相关负责人员针对国家和自治区评审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对各个湖泊的方案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2014年8月赛里木湖、博斯腾湖、乌伦古湖、喀纳斯湖等四湖的2014年度实施方案通过自治区审批,纳入“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的赛里木湖和博斯腾湖生态环境保护2014年度实施方案已报环保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