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实行最严格禁渔制度并启动“中国渔政亮剑2019”新疆专项执法行动

04.04.2019  14:30

2019年3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方案》,部署了天然水域禁渔期(区)专项执法行动等6项具体专项执法行动,执法行动的开展将有效保护新疆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

4月1日阿勒泰地区天然湖泊、河流分别进入为期4个月和全年的禁渔期,这一天也是正式启动“中国渔政亮剑2019”新疆专项执法行动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渔业资源保护条例》公布施行的第一天。为维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2019年阿勒泰地区实行了最严格禁渔制度,最新的“禁渔令”规定,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河等当地的55条河流全年禁渔,乌伦古湖、吉力湖、托洪台水库、海子口水库、峡口水库等天然湖泊、水库禁渔期为4月1日-7月31日,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垂钓行为,同时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间的水产品。

4月1日-2日,阿勒泰地区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中心站联合十师北屯市水政(渔政)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天然湖泊和额尔齐斯河北屯河段及布尔津河段禁渔开展巡河(湖)行动。执法人员认真检查了额尔齐斯河和乌伦古湖沿河(湖)是否存在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是否有人使用电鱼机、地笼等禁用的渔具;是否在河内撒网捕鱼现象;是否在河(湖)内钓鱼的现象。经检查,未发现违反禁渔期规定的非法捕捞、钓鱼行为,禁渔秩序良好。

阿勒泰地区各级渔政部门将持续依法对全地区天然水域开展不定时、不定点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捕捞、垂钓等行为,切实保障天然渔业资源的种群繁殖,有效提高渔业资源数量,维护我区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