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清理阻碍监管土政策 破解地方保护主义 保障法律贯彻实施

02.02.2015  15:59

 中国环境报讯 福建省环保厅日前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工作,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

  此举旨在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监管执法问题,保证环境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

  据悉,清查范围为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出台的限制、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非法排污等有悖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土政策。

  清查重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违反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规定,对工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以设置企业宁静日、安静生产日和禁查区等名义限制环境监管执法,或者进入企业检查和收费行为需要提前批准,明确规定到企业检查限制次数、时间等限制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二是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擅自降低环保准入标准,变相调整环评审批等阻扰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行为;未依法取得环评手续的项目批准开工建设,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环评审批,打“擦边球”违规进行环评审批、验收等土政策。

  三是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干预排污费征收,实行“无费区”、“一费制”、“统征统收”以及协商收费等擅自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的土政策。

  福建省环保厅要求各地在4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相关土政策的全面摸底,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土政策的清理纠正工作。

  福建省环保厅届时将对各地清查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