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情况的通报

22.10.2016  02:3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财政局:   现将各地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初步统计,截止2016年9月26日,各地共清理未按时返还和超额收取(预留)保证金24774万元,涉及企业430家,项目698个;已累计返还企业7277万元,占应返还金额的29.37%。 其中,投标保证金15576万元,涉及企业293家,项目375个,返还6381万元;履约保证金2803万元,涉及企业36家,项目50个,返还468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2523万元,涉及企业24家,项目95个;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872万元,涉及企业77家,项目178个,返还428万元。 各地共清理应取消的保证金50168万元,涉及企业646家,项目623个,已退还22367万元,占应退还金额的44.58%。 二、各地、州、市工作开展情况 伊犁州、昌吉州、阿克苏地区、阿勒泰地区、喀什地区、塔城地区、克州、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等9个地、州、市,及石河子、图木舒克、五家渠等3个市,清理规范保证金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并按时报送了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进展情况。 其中,克拉玛依市、喀什地区、克州退还各类保证金工作力度较大、数额较高,分别为17935万元、8594万元、1801万元;克拉玛依市清理取消保证金制度2项。阿克苏地区、昌吉州、阿勒泰地区、伊犁州、五家渠市等地住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部门组成工作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加强人员培训,畅通投诉渠道,有力推进了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 对以上清理规范保证金工作力度大、工作进展位居前列的地、州、市予以表扬。尚未报送清理规范保证金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报送清理规范保证金数据不齐全的地、州、市,要按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对相关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州、市,将被列入重点督查范围。 请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数据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