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专项行动

22.03.2016  16:57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国统字〔2016〕18号)》的统一部署,我局于3月10日至17日在全疆统计系统开展了一次“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主要是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基础数据质量、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国家统计局巡视的反馈意见及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二是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包括将统计局作为完成某些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的责任单位等。三是全面清理纠正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一定幅度报送数据的文件和做法。四是全面清理纠正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五是要求各级统计机构坚决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六是强化监督检查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