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围绕“十三五”攻坚脱贫目标深入开展林业扶贫需求专项调研工作的通知

22.12.2015  13:42

新林传发〔2015〕200号

 

 

和田、塔城地区林业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围绕“十三五”攻坚脱贫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扶贫需求调研活动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5〕288号)要求,按照林业扶贫工作职责,我厅将组织开展林业扶贫需求专项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要求和自治区南疆工作会议“全面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确保实现全面脱贫目标”的任务目标,遵循“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径设计,通过实地调研摸清贫困地区林业发展现状和“十三五”发展思路、工作目标、重点林业扶贫项目,以及贫困群众发展林业的意愿和需求,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林业扶贫攻坚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二、调研内容

(一)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林业发展情况及需求。

1 、林业发展现状。 包括:特色产业、生态建设、资源保护等基本情况,林果产品储藏保鲜和加工情况,林业产值、林业收入情况及在农村经济、农牧民收入中的比重,林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主要困难。

2 、“十三五”林业发展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及重点林业扶贫项目。 重点林业扶贫项目主要指:通过林果产低效林改造和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强化生产技术培训等项目实施,提高贫困人口自我生存与发展能力,帮助贫困人口增加经济收入;通过加强资源保护,增加就业岗位,就近吸收贫困人口参加管护工作,帮助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增加经济收入;通过实施生态建设项目,改善贫困村生产条件,增加贫困人口生产资料和就近劳务创收渠道,帮助贫困人口增加经济收入;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对生态特别重要和特别脆弱地区实施生态保护,帮助生态保护区内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需逐一说明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年限和覆盖贫困村、贫困人口以及预计帮助增收情况。

(二)贫困村林业产业、绿化建设情况及需求。 重点调研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特色林业的意愿及需求,通过发展特色林业壮大和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的意愿及需求,贫困村建设情况需求。

(三)贫困村人口发展林业的意愿及需求。 面向贫困人群个体,重点调研“十二五”期间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林果龙头企业、林果专业合作社等精准林业扶贫项目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十三五”需求。

三、调研方式

通过对贫困村、贫困户以及林业发展(林果产业、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等方面)、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实地查看,召开贫困村、扶贫开发重点县、地区林业部门三个层面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级林业部门、相关单位和住村工作组、乡镇、贫困村干部以及贫困户、贫困人口意见建议。

(一)贫困村座谈会。 参加人员范围:地区林业局分管领导,县市林业局、扶贫办分管领导,贫困村所在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访汇聚”住村工作组领导,以及贫困村委会干部、贫困户代表。主要了解掌握近年来林业扶贫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贫困村、贫困村人口发展林业的意愿及需求。

(二)扶贫开发重点县座谈会。 参加人员范围:地区林业局分管领导,县市农口分管领导,县市林业局主要领导及有关业务负责同志,县市扶贫办、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经局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以及林果龙头企业、林果专业合作社代表。主要了解掌握扶贫开发重点县“十二五”林业扶贫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十三五”林业扶贫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林业扶贫项目,以及全县贫困村林业产业、绿化建设情况及需求和贫困村人口发展林业的意愿及需求。

(三)地区林业部门座谈会。 参加人员范围:地区林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主要了解掌握该地区“十二五”林业扶贫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十三五”林业扶贫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林业扶贫项目,以及全地区贫困村林业产业、绿化建设情况及需求和贫困村人口发展林业的意愿及需求。

四、调研组成员及调研地点

(一)第一组

艾尔肯·吐拉克(林业厅计资处副处长)

祁  星 (自治区种苗站主任科员)

朱跃韬(自治区林果办科员)

刘  鹏(自治区林业厅计资处科员 13999190260 )

调研地点为和田地区墨玉县、洛浦县。

(二)第二组

主海峰(林业厅计资处副处长)

克依木·吾甫尔(自治区造林处副处长 )

赵远潮(自治区退耕办副主任科员)

张鲁豫(自治区林检局科员 18299829066)

调研地点为塔城地区托里县、裕民县。

五、其他事项

(一)请和田、塔城地区及被调研县市林业局与本级扶贫办沟通联系,准确掌握本地区、县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分布情况及数量和“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以及“摘帽退村减贫”计划方案。

(二)请和田、塔城地区及被调研县市林业局按调研内容及座谈会内容,提前准备相应的调研材料。

(三)请和田、塔城地区及被调研县市林业局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围绕调研内容,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充分做好参会准备。

(四)本次调研时间初步定于12月4日—7日(先召开扶贫开发重点县座谈会,后实地调研,再召开贫困村座谈会;待对县市的调研工作结束后,再召开地区林业部门座谈会)之间进行,具体行程请和田、塔城地区林业局与各组联络人联系确定,并通知各有关县市及早做好调研地点、座谈会场、参会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准备。

 

 

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