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引领作用显著增强

25.04.2016  13:24
     新疆日报讯(记者陈蔷薇报道)“汽车类销售一季度引领我区消费市场。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93.11亿元,增长18.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8.4个百分点,对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贡献率达到83.1%。”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王跃在一季度自治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说。

  一季度,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2.2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7.56亿元,增长7.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8.2个百分点。

  纵观一季度消费数据可以看出,第三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力,消费市场引领作用显著增强。

  一季度消费市场中呈现,城乡消费市场同步增长、商品零售与餐饮齐头并进、住宿餐饮市场持续向好、基本生活类消费保持平稳的特点。

  其中,旅游市场增长较好,一季度,全区接待国内游人数增长13.7%,国内旅游消费增长14.5%。接待入境旅游人数增长7.1%,入境旅游消费增长15.1%。

  在相关数据中,除汽车消费表现亮眼外,“互联网+”对消费的引领作用也明显增强。

  据国家统计局反馈数据,一季度,新疆本地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实现网上零售额85.6亿元,同比增长34.7%,增速比2015年全年加快8个百分点;占同期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3%。

  “当前网购对传统零售的冲击较大,一季度,网上购物分流同期新疆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的32%,全口径消费品零售总额13.3%,影响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6.3个百分点,全口径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9个百分点。”王跃表示。

  近年来,电子商务成为我区现代服务业的最大亮点,到“十二五”末,全区共有4万多个活跃网商,全区网上消费额与网上销售额比例呈逐步缩小趋势,购销比从2013年的9:1、2014年的7.6:1降到2015年上半年的5.5:1。

  “目前,消费对自治区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为了真正发挥好消费对经济的支撑作用,自治区除创新信贷消费、租赁消费、健康消费、养老消费等新型消费业态外,还将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的工作。”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和宜明表示。

  据了解,今年我区将继续确定一批自治区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乡、村,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引导和鼓励电商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或与现有超市合作,通过电商进社区、实现“厂超”、“农超”对接。

  “这将充分释放国民经济中波动最小‘超稳定’的社区服务业和家庭服务业发展潜力,扩大消费群体和消费潜能,激活消费意愿。”和宜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