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县林业局森林派出所重新签订“五条禁令”责任状加强队伍管理

02.02.2016  14:01

  为坚决贯彻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坚决防止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七个严禁”行为发生,切实维护林业局森林公安队伍良好形象,1月27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林业局森林派出所举行了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七个严禁”责任状签订活动。全体民警分别与所长签订责任状。

特克斯县林业局森林派出所所长周远新同志指出,全体民警要以此次签订责任状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加强日常严管是真正爱护”的理念,进一步严格纪律,切实加强森林公安内部监管,严格执规执纪,严格枪支和警车管理,杜绝民警涉酒、枪、车、赌等问题发生,确保不发生涉警违法违纪的案件。

通过人人签订责任状,全体民警认真重温和学习了公安部“五条禁令”“七个严禁”,并结合近期发生典型违禁案例,进行了热烈讨论与深刻反思。大家纷纷表示,“五条禁令”“七个严禁”要入脑更要入心,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处处以“五条禁令”“七个严禁”来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相互间要及时监督提醒“五条禁令”“七个严禁”的贯彻执行,杜绝麻痹思想,做到常抓不懈,以实际行动树立森林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特克斯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