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洁净新疆建设对口协商共识推进方案

20.04.2016  16:37

  近日,自然生态保护处召开处务会,认真学习了<关于落实《落实洁净新疆建设对口协商共识推进方案》>,根据推进方案,张鹏处长要求处里的每一个人员,认真梳理属于本处室负责的工作,提出落实措施和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与2016年重点推进的“洁净新疆”建设示范地州、县市、乡镇名单相结合,将所列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列入2016年计划,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积极督促各县抓紧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对满足验收条件的县市,争取年底前开展考核验收,对尚未启动生态创建的县市,将积极督促和指导各县市的创建;将“洁净新疆”所列建设示范县过渡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并组织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抓好农村地膜白色污染治理。积极配合科技厅等相关部门,根据我区已开展的地膜实地应用经验和国家相关标准,制定新疆生物可降解膜的地方标准。3、积极探索推进北疆国家公园建设。配合自治区政协做好专题调研,为北疆森林公园的建立提出科学依据。4、探索生态补偿机制。水资源生态补偿涉及发改、财政、水利等多个部门,积极配合相关厅局开展此项工作。并与规划财务处协商拟委托厅事业单位(环科院)开展北疆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方案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