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新宪法草案遭否 选举或将至少延至后年

07.09.2015  09:27

  泰国国家改革委员会6日就新宪法草案进行表决。由于委员会247名委员中仅105人投下赞成票,未能获得所需的至少124票赞成,新宪法草案就此“流产”。

  国家改革委员会主席贴猜当天在计票结束后宣布:“赞成者没有超过委员会成员的半数,意味着新宪法草案在这次会议中遭否决。

  由于新宪法草案未获通过,总理巴育领导的政府预计将于今年10月成立新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在明年3月完成新宪法草案起草。分析人士说,新宪法草案“推倒重来”意味着就宪法举行的全民公决将推迟至明年7月,而选举恐怕至少将延至2017年。

  泰国军方推翻英拉·西那瓦政府后,西方国家一直要求泰国尽快举行选举。而巴育政府提出的方案是分“三步走”,即建立过渡政府、制定新宪法、举行选举。如果新宪法草案6日获得通过,泰国则有望于明年8月举行选举。

  分析人士猜测,新宪法草案设立的有关“国家战略改革和和解委员会”权力和职能的条款可能是其未获通过的重要原因之一。这项条款规定,新宪法施行后将设立5年过渡期,这期间一旦“出现动乱或政治僵局”,这一委员会将有权随时接替民选政府。

  代表他信集团的为泰党先前直指新宪法草案“独裁”,称其一旦通过将“摧毁泰国民主,把国家推向更严重的政治分化”。

  曾在他信和英拉政府担任要职的差徒龙·猜森说,虽然新宪法草案遭否导致选举延后,但总比在这样的宪法框架下举行一场“毫无意义的选举”要好。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对巴育政府而言,新宪法草案未获通过实际上延长了其执政时间,为泰国政局走向增添了更多变数。(闫洁)(特稿·新华国际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