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专业资格考试自治区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4.12.2018  16:41

 

新人社函〔2018〕503号

关于2018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专业资格考试自治区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将2018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专业资格考试自治区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二级注册计量师专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5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成绩通知单由所在主管单位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考试成绩可通过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xjrsks.com.cn)查询。

三、取得自治区二级注册计量师专业资格在一年内注册有效(时间从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