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法院系统筹划首个“国家宪法日”活动

26.11.2014  13:00

  (记者 李昀霞) 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 (扩大) 会议指出, 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要精心策划和组织好有关活动,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同时要抓紧制定宪法宣誓有关办法, 确保宪法宣誓制度落地见效。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 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部署, 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该法院将积极制定活动方案, 认真筹划抓好主题宣传活动, 以丰富多彩的形式迎接首个 “国家宪法日” 。

  当天中院活动将分为两项内容: 一是邀请乌市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及有关社区干部和居民, 现场见证新任职法官集体宣誓活动; 二是向参观者赠送普法漫画书籍, 涵盖婚姻家庭、 征地拆迁、 医患纠纷等内容。

  此外, 乌市各区县法院还将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邀请辖区中小学生参观法院, 向学生宣讲法律知识, 并向学生赠送未成年法制宣传读本, 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邀请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院, 宣传婚姻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