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进社区解纠纷促和谐
新疆网讯(记者梁淑芳 王丽娜)社区设立调解庭、律师进社区值班,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乌鲁木齐“访惠聚”工作组在基层社区发挥优势开展普法活动,有效化解矛盾,让真正有诉求的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法律帮助。
12月9日,市司法局驻平顶山社区“访惠聚”工作组组长张家强告诉记者,让法律住进居民心里,真正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利益。
邻里间的矛盾难以避免。楼上的管道漏水,破坏了楼下的墙面,这样的事儿虽不大,可搞不好就要打官司,但在红庙子街道的南苑社区,这样的难题被社区调解庭破解了。
12月9日,记者看到,社区里,有一间类似于法庭的“社区调解庭”,这里的气氛既庄严又充满人情味儿。
该“调解庭”调解委员会由九人组成,都是沙区法院民三庭、立案庭的审判员。
沙区法院驻社区“访惠聚”工作组组员帕提曼·米吉提是其中一员。
49岁的她结合自己29年的审判经验,制定了一系列调解制度,明确了调解程序,避免了矛盾升级,让矛盾在“门口调停”。
42岁的居民邢娜就是受益者,她亲切地叫帕提曼·米吉提为“帕姐”。
她说,在“帕姐”的调解下,自己和小徐各让了一步,现在房子也重新租了出去。原来,因和房客小徐之间的小矛盾,房租到期后一直没有续签,两个月间小徐虽然没住,但始终没有搬走物品。无奈,邢娜找到了社区。
“你不搬东西,人家有权利处理你的东西!”帕提曼·米吉提给小徐递了杯热水,继续说,没扔你的东西,就是她还是把你当房客,两个人说开了,还是可以做朋友。思考片刻,小徐觉得很有道理,首先道了歉,倒让邢娜不好意思了。
在帕提曼·米吉提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徐给邢娜支付了两个月房租。
“社区调解不但要化解矛盾,还要为双方搭建宽容、理解和信任的桥梁。”帕提曼·米吉提说,居民们达成和解协议,都要郑重地签上名字,具有了法律效应,大家都会认真地遵守,以前几乎不来往的邻居,经过调解还成了好朋友。
但也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化解在基层,在“访惠聚”组长马革庆的提议下,社区调解庭加入了民事和立案庭的同事,这就是给不可调解的纠纷开通了“绿色通道”。
南苑社区有“社区调解庭”,平顶山社区也开设了律师值班日。
“我的朋友喝醉了和别人打架,把对方耳朵咬掉了一半,他自己不记得了,半年后我的朋友被抓了,对方现在要70000元赔偿,这个钱我们该给吗?”又到了平顶山社区“律师值班日”的时间,居民亚森·库尔班赶来咨询。
旁听的居民当成了笑话听,当日值班律师艾则孜·库尔班则给予了严肃的解答:如果是轻伤害的,一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建议积极达成刑事和解,获得被害人谅解,争取从轻处罚。
“那我得赶紧给朋友家人说说。”亚森·库尔班说,从一年前律师值班日正式开设开始,每月一次的律师值班日真正成了他长见识的普法课堂。
乌鲁木齐市大调解工作于2007年起步,2010年开始步入正轨,成立了第一家司法治安联合调解室。2011年5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16个部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解。
市司法局驻平顶山社区“访惠聚”工作组组长张家强说,司法调解首先要提高居民的法治素质,平顶山社区是一个流动人口占90%的社区,因为法律知识欠缺,居民常常做了一些触及到法律的事情却自己不知情。
“我们每月固定两名律师来社区坐班,有问题现场解决,同时用真实案例给居民普法。”张家强说。
白莉是一位有着15年社区工作经验的社区书记。在繁琐的社区工作中,通过法律途径为居民办事、解决矛盾,她有着自己的心得。
陈桥是平顶山社区的常住流动人口,早年租住在这一片区,后因儿子患肺结核病,未办理任何手续自行在空地盖了房子,然而,这属于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
社区工作人员无论怎样劝说、做工作,陈桥总觉得不合情理,成了上访户。后来在“访惠聚”工作组的协调下,社区邀请了律师从法律层面来给陈桥分析。
“后来他明白,自己确实违法了。”白莉说,在社区劝说的时候,自以为站在了陈桥的立场,却没有解释清楚他违法建筑的行为到底违了哪条法,而这次的调解,也让白莉明白不少,社区采取法治化治理,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白莉自己也悟出了一定的工作方法:“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如果居民再有什么困难,我们再情感介入,积极帮助居民解决困难。”
如今的老陈不再上访,时不时地还来社区转转。
“从人情账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能把事情办得客观、公正、公平,居民会从心底信服。”白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