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岳普湖县法官戈壁滩徒步两小时送传票

11.12.2015  13:50

12月6日,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法院立案庭法官温选涛、吾尔尼莎在黄沙漫脚的田间,经过两个小时的艰难前行,终于将开庭传票送到被告黄某手中。

2015年3月,阿某在黄某承包的棉花地打工,打工结束后黄某并没有在约定的期间内支付阿某劳务费,阿某多次讨要,黄某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阿某将黄某起诉到法院。立案后,立案庭法官温选涛多次打电话给黄某,黄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领取传票。

由于黄某所住的地方位于戈壁滩上,没有明确地址,邮局无法投递。为保障当事人权益,法官温选涛、吾尔尼莎放弃双休日休息时间,前往黄某家中送达。

因乡间道路尘土厚且崎岖不平,警车无法前行,法官决定徒步前行。他们累了就坐在树桩上歇一会,走热了就脱下御寒的外套往肩上一搭,经过两个小时深一脚浅一脚的跋涉,终于来到黄某的家。法官首先对黄某拒接法院传票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然后对黄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做了详细的释明。在法官详尽的法律诠释下,黄某终于认识到了错误,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针对在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出现的当事人不予配合、邮寄不到、“躲猫猫”等实际情况,岳普湖县法院组织法官利用工作间隙及周末和节假日,多方寻找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提高了送达效率,缩短了办案周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黄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