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第二批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

08.12.2017  00:15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规定,按照企业在职参保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条件,经审核,吐哈油田分公司申报的172名参保职工符合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其中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33人,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18人,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121人。

现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第二批172名参保职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2017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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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第二批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172人).xls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