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滩外环通行费 4月1日起开始退还

23.03.2015  10:58

  新疆网讯(记者 张莉)4月 1 日起,乌鲁木齐市开始办理河滩路、外环路通行费退费手续。此次退费工作不设定办理的终止时间,请大家不要着急。

  22日,记者从市委、市政府获悉:4月1日起,资料齐全的本市私家车辆开始办理退费;资料不齐全的私家车辆和已缴纳月票、季票和年票的车辆于10月1日起开始办理退费。

  车主办理退费时,需要携带通行费缴费票据原件及行驶证原件先行领取发号单,在发号单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当日不办的重新领号,每天办理量为1600个左右。

  “由于此次退费工作涉及面广,且涉及车辆数多,所以退费工作不设定终止时间。”相关负责人表示,请大家合理安排好办理时间,避开办理退费的高峰,以免造成长时间等待。

  此次退费采取集中办理的方式,即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开设窗口统一办理。

  工作人员对车主提供的票据等资料审核无误后,会在3~5个工作日内将退费金额打入车主提供的银行卡(标有“银联”字样的银行卡均可)内。

  此次退费的对象为已缴纳的2015年1月1日以后的车辆通行费,其中一次性缴纳2年通行费所优惠的部分不在退费范围。

  相关负责人提示,为避免交通拥堵,请大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退费办理地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确定2015年为第五个“民生改善年”,明确提出要举全市之力继续办好100件实事。

  按照我市“民生改善年”的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河滩路、外环路车辆通行费。

  即日起,对退费有疑问的市民可以拨打退费咨询热线11833345

  退费通告

  按照我市“民生改善年”的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 1 月1日起停止收取河滩路、外环路车辆通行费(以下简称“车辆通行费”)。现将退付事宜通告如下:

  一、退付对象及范围

  已缴纳的2015年1月1日以后的车辆通行费。一次性缴纳2年通行费所优惠的部分不退费。

  二、办理退费业务所需资料

  1.通行费缴费票据原件(第四联红色联:缴款人收据联);

  2.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银行卡(银联卡)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要求详见业务办理流程,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影印。

  三、退付具体时间安排

  1.自2015年4月1日起,对资料齐全的本市私家车辆办理退费;

  2.自2015年10月1日以后,对资料不齐全的私家车辆和已缴纳月票、季票和年票的车辆办理退费。

  由于此次退费工作涉及面广、车辆数多,退费工作不设定终止时间。请广大私家车主合理安排前往办理时间,避免长时间等待。

  四、退费地点和方式

  退费采取集中办理的方式,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开设窗口统一办理。对车主提供的票据等资料审核无误后,在3-5个工作日内将退费金额打入车主提供的银行卡(银联卡)内。

  1.车主办理退费时,携带通行费缴费票据原件及行驶证原件先行领取发号单,在发号单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当日不办的重新领号,每天办理量为1600个左右;

  2.新闻媒体每周将退费相关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五、为避免交通拥堵,请广大私家车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退付地点。

  六、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车辆退费工作另行研究。

  七、咨询电话:11833345、96577、118114、12319。

  八、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近日将在媒体公布。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