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完成档案整理工作

21.07.2016  23:44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中心档案管理水平和归档质量,全面系统的按年度整理文件档案,确保中心档案完整性、准确、系统,更好的为中心各项工作服务,从2016年6月1日至7月15日,中心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环保厅《转发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区直机关直属单位档案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6〕20号)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文件,坚持依法治档、依法管档,根据上级档案工作管理的要求,在环保厅档案管理业务骨干的帮助与指导下,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对2015年全年至2016年上半年每一份档案文件进行认真分析,剔除重份、无保存价值的临时性文件材料,科学合理地分类、排列、编号,齐全、完整、准确地纳入规范化档案管理程序,确保了档案整理工作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同时,本次档案整理工作也是中心近年来较为全面系统的一次档案整理行动,对于有效提升中心档案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