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期自治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及企业自行监测业务培训班顺利举办

18.06.2016  11:15

  根据《自治区环保厅2016年度环保业务培训计划》(新环发[2016]119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环保部及自治区环保厅有关要求,促进和提升我区各地州市污染源监管工作水平、进一步做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2016年6月15日至17日, 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在乌鲁木齐顺利召开2016年第二期自治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及企业自行监测业务培训班。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朱海勇副处长,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主任李新琪出席了开班仪式。参加培训的有各地州市环保部门承担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工作的业务骨干、监控中心负责人及全区37家直征电力企业环保负责同志,共计80余人。

  会上,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朱海涌副处长通报了2016年全区上半年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专项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第一季度全区各地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考核结果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8名专家分别讲解了我区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及新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数据有效性审核要求、废气在线监测超低排放和水质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及政策、国发软件3.2版本新功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及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网络结构与数据备份、重点污染源智能视频监控分析系统建设技术、《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部令19号)解读等。课程结束后,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组织对全体学员进行考试。本次培训班课程内容丰富充实,不仅有业务理论的学习,也有现场检查的方法技术和实际案例的交流讨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班的顺利举办,对进一步督促各地州市环保局及相关企业做好2016年下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及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6年第二期自治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及企业自行监测业务培训班开班仪式

  

专家讲解废气在线监测超低排放相关技术解决方案

全体学员参加培训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