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第七次会议召开 推动公约在全球尽快生效

22.03.2016  13:29

  本报记者刘晓星报道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组织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近日在约旦死海市召开。

  会议审议并临时通过了汞贸易申报表格填报指南、汞库存鉴别指南、大气汞控制最佳可得技术/最佳环境实践导则、公约缔约方大会与全球环境基金的合作备忘录、公约缔约方大会对全球环境基金的指南等重要文件。

  会议旨在推动《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尽快在全球生效并为召开第一次缔约方大会做准备。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土资源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了会议,为会议顺利举行发挥了积极和建设性作用。

  中国代表团团长赵维钧在大会开幕式上作了重要发言,重点介绍了中国政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汞等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并强调会议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呼吁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援。

  会议期间,我代表团团长还应约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副执行主任Ibrahim Thiaw先生、瑞士环境署国际事务部主任Franz Perrez大使以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环境司司长Stephen分别进行了工作会谈。来自145个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国际机构的近60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