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区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 承诺不干预案件办理

25.03.2016  11:04

  红山网讯(通讯员 王琴)“我承诺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我承诺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者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3月21日,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在2016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会上,签订了《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内部人员不干预及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 

  

  水区法院党组成员带头签订《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内部人员不干预及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水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内部人员不干预及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会上法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带头签订承诺书,承诺书紧紧围绕“两个规定”,内容涉及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者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等八个方面,要求全院干警全面做出承诺,积极履行承诺,维护司法公正。 

  

  水区法院召开第一季度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会。

  据了解,水区法院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积极促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定期召开情况汇报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就该季度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及各部门反腐工作的重点环节及预防工作进行汇报。法院监察科则从考勤纪律,庭审纪律、导诉窗口、立案窗口、安全检查等方面,全面通报每季度的审务督查情况。 

  会上,水区法院院长李昕针对水区法院第一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情况,提出四点要求以促进法院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以上率下,积极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院领导班子主动带头落实“两个责任”、遵守各项纪律、执行八项规定,为全院干警作表率、树榜样;二坚持务实廉洁,提升管理水平。从院党组到各部门都应积极务实,加强内部管理,重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是做好教育引导,今年是自治区“纪律教育年”,党组带头努力营造法正风清浓厚文化氛围。把向外单位学习、党纪党规的普及性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工作节点教育,加强廉政文化教育,有效地防止和治理腐败;四是内外兼修,全力打造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环境。通过发挥审判管理、内部管理以及社会监督的效能作用,织密廉政监督网,助推阳光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