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五批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工程作品出版

20.08.2015  12:11
  为促进新疆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继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扶持鼓励以新疆少数民族作家原创作品为主的各民族作家的文学作品,加强各民族作家之间的交流和作品之间的互译,以优秀文学作品丰富基层群众文化阅读生活,向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第五批扶持出版图书共34部242800册已完成出版印刷工作,现正免费发往基层1万余个文化场所和学校(含全疆各地、县市、乡镇1000余个文化场所,南疆四地州4100余个村、社区文化室和5500多所大、中、小学校实现全覆盖),同时,在16个地州(市)新华书店中心书城设立专架,集中展示销售。本批次文学作品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前夕发放基层,既丰富了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解决了基层群众看书难的问题,又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是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以现代文化引领,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动新疆文学事业发展繁荣的一项重要举措。工程实施五年以来,已扶持出版257部优秀文学原创和翻译作品,为各族作家搭建了一个展示创作才华、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平台。出版发行的图书分为维文、汉文、哈文、蒙文和柯文五个语种,荟萃了近年来新疆各族作家创作的反映时代变化、体现新疆精神、弘扬民族文化、展示各族群众波澜壮阔现实生活的精品力作,译介了中外优秀文学经典和中华传统文学经典作品,涵盖了小说、诗歌、散文、评论、纪实文学、儿童文学等各类文学体裁。每年经审读专家严格评选确定的一批优秀原创和翻译作品经扶持出版后,作为公益性文化民生工程免费发放到全区基层,并通过新华书店面向全国发行,受到了各民族作家、读者和基层群众的广泛好评。

  实施“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其目的在于扶持鼓励以我区少数民族作家原创作品为主的各民族作家作品的创作,加强各民族作家、作品之间的翻译和交流,推出更多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丰富和满足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推动和繁荣新疆社会主义文学事业。这项工程实施后,对培育和发展新疆“一体多元”的现代文化,引导文学创作,扶持和鼓励以少数民族作家原创作品为主的优秀文学作品,加强各民族作家、作品的翻译和交流,大力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和提升区域特色文化,激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截至10月底新疆市场主体达223.6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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