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五成以上民商事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

14.05.2015  10:49
  13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全疆在2014年审结的民商事再审案件中,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结案的占全部结案案件总数的五成以上,且发回重审及改判原因中的基本事实不清占93%,程序违法仅占极小比例。

  据了解,审判监督再审程序,是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道特殊的补救程序,主要职能是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在法院各项审判工作中,最终起到了“最后一道关口”的极其重要作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说,再审程序是特殊的补救程序,它的主要职能是依法纠错,所以,审判监督类案件的审查和审理一般集中于当事人申请所指向的原审差错。2014年,全疆各级法院既坚持敢于担当、依法纠错,又坚持严谨慎重、维护裁判权威,依法审结各类民商事再审案件1151件(自治区高院审结536件,各分院、中院及基层法院审结615件),未结204件,结案率84.88%。

  在审判监督具体工作中,全疆各级法院体现出“四个强化”,强化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案件的办理,2014年全疆法院办结本院生效民事再审案件378件;强化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和沟通协调,2014年全疆法院办理检察机关监督案件104件,其中抗诉再审案件81件,检察建议案件23件;强化代表关注及有关部门督办案件的办理,2014年全疆法院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民事再审19件;强化运用调解柔性纠错手段化解矛盾,其中新疆高院2014年调解、撤诉民事再审案件228件。

  新疆全疆法院已审结的民商事再审案件具有四个特点:启动再审程序的方式以当事人申请再审为主,检察监督再审次之,与法院纠错先行、检察院监督断后的再审纠错特点相一致。2014年已审结民商事再审案件中,当事人申请再审966件,检察监督再审104件,本院决定再审81件;同时,再审案件审理难度普遍较大,再审裁判结果中,发回重审及改判较多,且发回重审及改判原因主要集中在基本事实不清。2014年全疆法院已审结的民商事再审案件中,绝大多数案件诉讼均在5年以上,且大多经历了一审、二审及再审审理,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案件审理难度明显较大。在2014年审结的民商事再审案件中,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结案的占全部结案案件总数的五成以上,且发回重审及改判原因中的基本事实不清占93%,程序违法仅占极小比例;再审案件类型呈现多样性,排在前五位的案件类型是,商事案件中的买卖合同纠纷,传统民事案件中的民间借贷、劳动争议、财产损害赔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再审案件呈现地区分布不均衡性,其中以乌鲁木齐市、昌吉、巴州等地州市的民事再审案件数量较多,这与各地州市的经济发展以及群众的文化、法律素养有关。

  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李飚说:“民商事再审工作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疆各级法院今后将坚持‘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的科学定位,既要依法及时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要切实维护正确的生效裁判的权威性和既判力。

  当天,新疆高院还公布了四起典型的民商事再审案例。

截至10月底新疆市场主体达223.6万户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任华、通讯员赵婷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10月底,新疆登记在册市场主体223.中国新疆网
10月疆电外送新能源电量占比超三成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陈蔷薇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10月,我区疆电外送电量为76.中国新疆网
穿梭在墩吾斯塘村的“最美逆行者”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韩沁言   卡点值中国新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