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违约纪录将向社会公布

14.01.2016  12:59
  本报讯(记者王璐)1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办法》出台,用于自治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工作,外省籍跨省转入我区就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也将履约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管理办法》共出台10则条例,主要对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程序办理做出详细解释;同时涉及免费师范毕业生解约等相关事宜。对违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除不予签发或改派就业报到证外,有关部门还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免费教育费和违约金,并由自治区教育厅每年10月底面向社会公布其违约纪录并记入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