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7年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第二十批企业岗位信息的通知

15.10.2017  01:22

 

新人社函〔2017〕589号

关于发布2017年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

培养工作第二十批企业岗位信息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行动计划》(新人社函〔2017〕5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自治区开发了2017年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第二十批企业岗位,共计划招聘培养4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乌鲁木齐新华书店10名,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30名),并将本批毕业生培养工作列入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行动计划。现将岗位信息予以公布,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州市要将企业招聘岗位向社会发布,便于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

二、各地州市要认真组织2012年以来未就业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报名,报名学员需符合《行动计划》规定和所报企业的岗位要求。各地依托“新疆大中专毕业生实名就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审核报名资格,将企业岗位报名表(附件1)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三、有参加培养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填写个人网络报名表(附件2),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本人页)扫描后(PDF格式),一并打包压缩(文件名“姓名+专业”)发送至乌鲁木齐新华书店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及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24日。

四、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

联系人:柳浩绩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乌鲁木齐新华书店

联系人:刘晓娟

联系电话:0991-2841768、13999858965

(三)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纳凯

联系电话:0997-7979386、15003029027

(附件请在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xjggjy.com/下载)

附件:

1.企业岗位报名表.doc (下载)

2.个人网络报名表.xls (下载)

3.2017年乌鲁木齐新华书店岗位需求表.xls (下载)

4.2017年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岗位需求表.xls (下载)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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