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创业有专项“福利”

23.02.2016  11:05

  2016年,乌鲁木齐市将继续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行动计划,多方位、多举措让毕业生在就业、创业时享受到专项“福利”。包括:到企业就业的,可享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的,可享就业创业贷款及贴息、税收优惠;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可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

  需注意的是,要想更顺畅地享专项“福利”,毕业生需到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村),进行实名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作为接受就业服务、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