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毁容案"民事赔偿开庭 索赔额增加

05.02.2015  15:05

受伤前的周岩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常国水)2月4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合肥少女毁容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受害女孩周岩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467万余元,其中,100万元精神抚慰金是周岩在今天的庭审中当庭提出增加的。

 

  周岩当庭提出增加100万精神抚慰金

 

  2011年9月17日,合肥16岁高中女生周岩在家中被同学陶某泼汽油并纵火烧成重伤,致严重残疾。2012年5月10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12年1个月。

  经过伤情鉴定,周岩身体构成两处五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两处九级伤残。

  2012年7月,周岩及其家人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3676513.12元。

  2月4日上午,周岩全程参加了庭审,据其代理律师李智贤介绍,庭审中,周岩提出增加100万的精神抚慰金,索赔金额为467万余元。

  据介绍,在庭审第二轮辩护时,周岩为自己辩护,回应了对方提出的异议。

  此案庭审一直持续到当天下午2点左右,法院未当庭宣判。

 

  对方律师致歉,周岩家人不接受

 

  李智贤律师介绍,庭审中,对方只有两名辩护律师出庭,对方家属无人出庭,庭上,对方的律师代表陶某家对周岩道歉。

  但是周岩母亲在接受人民网安徽频道采访时说,自从2012年去北京之后,对方从未关心过周岩病情,“电话也换了,我们也联系不上。这种道歉不真诚,我们不接受。

  心理阴影,周岩3年只回过三次合肥

  与身体受到严重创伤一样,周岩的心理也曾被蒙上厚厚的阴影。其母亲告诉记者,出事后,周岩一直在医院呆着不愿意出门,直到2014年8月才算正式走出医院。

  “她对合肥有心理阴影,这些年只回来3次。”周岩母亲说,前两天一位亲属想带着周岩出去逛超市,但是走到半路,周岩又回来了。“这些年,她受到的打击与痛苦是多少钱都换不来的。

  不过在母亲看来,周岩也渐渐地学会了面对,学会了感恩,“她告诉自己要坚强,要阳光,这样才不辜负关爱她的人。



责任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