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残联认真做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工作

21.04.2015  16:01

      根据昌吉州残联下发的《关于下达“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任务和补助资金的通知》(昌州残[2015]1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符合我县的工作方案,由各乡镇残联开展调查摸底,落实好帮扶政策和措施,确保公正公开,将资金落实到户、到人、到项目,确保有限资金发挥到最大效益。

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补助资金与其他帮扶、补助资金捆绑使用,整合资源,集中使用。补助资金重点扶持和帮助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标准的残疾人家庭和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经帮扶后基本可稳定脱贫的贫困残疾人。各乡(镇)对有就业愿望且经帮扶后基本可稳定脱贫的残疾人,优先纳入帮扶范围,逐村逐户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帮扶补助资金落实到户、到人、到项目。动员和组织当地致富带头人、种养植业大户、种田能手,农业合作社、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帮助扶持和安排残疾人就业,利用土地流转集中使用、入股分红等帮助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有帮带能力的党员干部与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对帮扶,签订帮扶协议书,明确帮扶责任、义务和目标,加快残疾人家庭脱贫步伐,扩大残疾人扶贫解困范围,尽量避免把补助资金用于生活消费。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要求,奇台县残联始终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干部职工始终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忠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心全意为全县各族残疾人服务,把做好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永远不变的工作目标。

(奇台县残联:  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