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河县残联开展“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工作

23.07.2015  19:52

  近日,县残联召开会议,部署残疾人托养工作,根据各乡镇残疾人口数,对上级下达给阳光家园残疾人居家托养补助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按照阳光家园项目规定的救助标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符合享受托养服务条件的残疾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低保或特困救助金领取证等有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对通过初审的服务对象,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公示七天,今年“阳光家园计划”专项补助资金下拨给我县的任务数是372人,其中农业户为257(包括铁热克提乡12名)、每人补助1000元、资金257000元,非农业户97(包括铁热克提乡5名)、每人补助1500元、资金145500元,18名为日间照料、每人补助1500元、资金27000元,总资金是42.95万元。群众无异议后,由县残联进行最终审核确认,按照托养服务类别,录入完成了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

(哈巴河县残联      娜孜依古丽.纳毕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