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残联开展第十三个“宪法法律 宣传月”活动

08.04.2016  12:53

        2016年四月是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县残联早安排、早行动,采取多措并举推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开展。

领导重视,认真部署。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有关要求,县残联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和静县残联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围绕主题对宣传月活动作出安排部署。方俊文理事长亲自按照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进行《宪法》领学。

通过学习使我们懂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的总章程。我国宪法全面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始终贯彻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开展宣传活动的目的,就是努力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广泛深入的宪法学习和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掌握宪法,从而自觉地遵守和维护宪法,从根本上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


(和静县残联  艾日登草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