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残联:开展 “学、转、促”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25.02.2017  01:3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2月17日,地区残联传达学习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新政发【2017】13号),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

地区残联党组副书记、理事长程显福全文传达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十三五”发展规划,并根据规划内容要求就业、康复、教育等各口业务负责人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地区残疾人“十三五”发展规划。

程显福同志强调,要把两项补贴等残疾人基本福利政策落实到位,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尽快受益。“十三五”发展规划里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重点政策中提到:“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提供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其他困难残疾人;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各类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提供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塔城地区残联   葛文倩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