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残联围绕四举措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29.01.2016  13:52

                  奎屯市残联以创建自治州级文明单位为契机,突出措施推动,创新思路,通过四措施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化。
  一抓思想认识。奎屯市残联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创建自治州精神文明动员会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的把创建自治州精神文明单位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抓组织领导。市残联领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从创建工作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创建文明单位的每一项工作,每一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到每个人,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上下联动机制。
  三抓宣传引导。坚持广泛深入地抓宣传,积极采用多种宣传媒体开展宣传造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在楼内醒目位置设立文明创建公益广告牌,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共创共享的浓厚氛围。
四抓业务指导。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创建质量。市残联积极做好文明创建工作,重点抓好“五个一”(一堂、一队、一牌、一餐桌、一传播)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精神文明专干业务水平,提升文明单位创建质量。
(奎屯市残联      李红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