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召开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机制建设座谈会

08.08.2017  04:13

    8月1日,自治区残联在乌鲁木齐召开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机制建设座谈会。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副理事长张海燕出席座谈会并讲话,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胡志斌主持座谈会,自治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王培芳、巡视员路秋海也出席会议。

    这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机制建设培训班精神,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落实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实施机制的意见》,安排部署我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机制建设相关工作,促进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对残疾人事业的部署安排,以及《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落实落地。

    张海燕在座谈会上指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机制建设工作,总的要求可概括为:“全监测、两评估、可调整、要问责”,“全监测”既所有任务目标的实施进度可监测,“两评估”既认真开展“十三五”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评估,“可调整”既《规划》任务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要问责”既对《规划》实施不力要问责。

    张海燕强调,各级残联在《规划》实施中要注重“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重点政策”、“残疾人就业增收重点项目”、“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项目”、“保障条件和服务能力建设重点项目”的落实,特别要关注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11项主要指标实现情况。还要求动态更新数据及时反映主要指标、重点政策和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并做到可控可调。

    张海燕书记要求,各地残联在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服务方面大胆探索,对乌鲁木齐、伊犁、和田等地残联在建成的公共设施引入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托养和辅助性就业等给予充分肯定。

    座谈会还提出,要将《规划》作为向全区106.9万残疾人许下的郑重承诺,并要一诺千金,决不辜负广大残疾人的希望。

    来自全区15个地州市残联的主要负责人和负责本地规划编制实施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自治区残联各部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共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并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自治区残联维权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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