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进一步加强残疾评定与残疾人证管理工作

24.03.2016  13:25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评定与残疾人证管理工作水平,维护残疾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合法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发挥残疾人证的实际效用,近日,克拉玛依市残疾评定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评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残疾评定及残疾人证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了残疾评定的具体流程。申请人通过所在社区、街道向区残联提出残疾评定申请,提交《残疾评定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经市残疾评定定点机构评定小组成员诊断和出具残疾评定意见后,提交市残疾残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对于截肢、肢体缺如等可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的,由包括区残联理事长在内的3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二是强调了残疾评定的资料审核。明确了申请肢体、智力等六类残疾评定分别需要提供的评定资料,申请残疾评定必须是经 治疗 后无法痊愈、对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申请人。同时结合残疾人证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残疾人证基本信息变更、挂失补办、换证和注销、户口迁移等做了统一规范。

三是加强了残疾人证的规范管理。从严肃办证纪律、提高办证服务水平、加强办证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残疾评定相关机构要畅通渠道,为残疾人证办理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办证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把信息输入关,确保残疾人数据库、纸质材料和残疾人证三者完整一致无误。市、区残联要加强残疾人信息保密工作,签订保密承诺书,保证残疾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克拉玛依市残联康复科:  黄秀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