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残疾商贩景区摆摊遇“温情执法”

02.06.2015  20:41

    天山网讯(库尔勒晚报记者吴朋报道)“没想到执法人员还这么有人情味。”5月31日晚,在新疆库尔勒孔雀河风景区,“城管”队员和商贩共同演绎了温情的一幕――库尔勒市园林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掏钱买走残疾人商贩梁某55袋瓜子,并带其到值班室避雨,此举赢得了许多群众的称赞。

    48岁的梁某是位残疾人,右腿高位截肢,走路离不开两个拐杖。身体的原因使他无法正常工作,生活主要依靠每月300元的低保金。

    自小是孤儿的他没有亲人,无依无靠。他以每月30元租金,在金孔雀市场附近租了一间简陋的房子住。

    前几年,他经常在夜市上卖酸奶,以补贴生活费。今年他进购了些瓜子在晚上人流较大的孔雀河风景区摆摊卖。

    当晚22时20分许,园林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刘洪,带领监察员买买提·木沙和热合木吐拉·买克苏木,在孔雀河风景区例行检查时,看到梁某在景区里卖瓜子便走了过去。

    见有商贩撞上执法人员,在景区散步的许多行人纷纷围观。“这下他可倒霉了,东西肯定要被没收,弄不好还要罚款。”人群中不断有人议论着。

    梁某看到穿制服的人来了,急忙把瓜子往身上挎的一个布袋子里塞,转身想跑,可腿脚不听使唤。

    “别跑,当心摔着。”刘洪快步上前扶住梁某,告知他不能在景区卖瓜子。

    被园林监察人员逮了个正着,梁某脸上透露出无助的表情,无奈地说:“你们不能收我东西,政府逢年过节还给我送米面油慰问呢。

    当时天色昏暗,乌云盖顶,不一会伴着雷电下起了小雨。刘洪发现梁某晚上并没卖出几袋瓜子,心想自己把这些瓜子都买下,梁某也就能安心回家了。

    “还有55袋,每袋4元,共220元。”在群众的见证下,刘洪掏出220元钱,买走了梁某卖剩下的55袋瓜子。

    见雨越下越大,刘洪叫监察队员买买提·木沙开来巡逻车,拉上梁某去他们值班室避雨。

    这幕让围观看热闹的群众感到十分吃惊。“好!好!这才是好干部……”人群中顿时响起一阵欢呼声。

    从河北秦皇岛来库尔勒探亲的高春元,是围观群众之一。次日一大早,他专程向记者讲述了“城管”温情执法的感人场景。

    “我走过很多城市,也经过很多事,但执法人员对商贩这么有人情味还是头一回遇到。”高春元说,这几年城管执法的新闻并不鲜见,但多数都是批评城管得执法行为。而此次梨城园林监察员这一“柔情执法”的行为值得称赞。

    “我们同情他的遭遇,也敬佩他自谋生路的精神。”刘洪说。对于管理小商贩,刘洪有着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仅靠堵是堵不住的,像自己出钱买货也解决不了问题,只能算是献点爱心,应该为小商贩找个出路。通过走访调查,他发现在景区卖玩具应该适合,既不会破坏环境,而且销量好、利润大。

    于是,他向局领导建议,在滨河路健身广场划一块地方让梁某卖玩具。鉴于梁某的实际情况,目前库尔勒市园林局领导经过研究,在不影响市容环境的情况下,同意梁某在景区规定的地点摆摊卖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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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温情执法”的做法,在赢得众人称赞的同时,也有人认为这种行为,是该罚不罚、有法不依,会纵容违法。

    对此,西昭律师事务所张新辉律师认为,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实际上很多法律都设定了责令改正和警告的程序——情节轻微或当事人按要求改正的,可不给予罚款或其他处罚,只有情节较重或当事人拒不按要求改正的,才应给予罚款等处罚。然而,在执法实践中,很多执法人员都因种种原因忽略了责令改正、警告等必要的教育程序,上来就生硬地罚款,不仅违背了法律精神,还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很容易引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反而不一定能够收到理想的效果。在这个意义上,温情执法既是法律中设置的一种矫正管理手段,也是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