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残联加强管理 严格把关 认真做好 残疾人驾驶员领取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工作  

19.02.2016  19:51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木垒县残联给残疾人驾驶员朋友发福利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凡持有残疾人证、驾驶员证并有机动车的残疾人驾驶员可领取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

残联理事长温万明再三强调领取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残疾人驾驶员领取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应当向当户籍所在地木垒县残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不得冒领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

二、标识牌为600px×300px的长方形铝制牌照,左侧印有蓝底白色的残疾人标识,右侧印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内容及标志牌序列号。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不得伪造、涂改、买卖、转借。

三、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需与残疾人证共同使用。凡持有残疾人证及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的残疾人驾驶员,可在新疆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共停车场免费停放车辆。

四、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进入公共停车场,应当向停车场管理人员主动出示本人残疾人证和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

五、对冒领、伪造、涂改、买卖、转借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志牌的,一旦发现没收免费停放标识。

六、残联工作人员在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办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

  截止目前,已有12名残疾人驾驶员领取了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此项惠民政策使他们再次感受到党和政府给予残疾人的关爱。 

(木垒县残联      韩雪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