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3067名残疾人受益困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惠民政策

04.11.2016  03:06
  近日,新疆昌吉市财政拨付2016年1-6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0.216万元,全市3067名残疾人受益困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这一惠民政策,其中:低保户家庭688人残疾人,按每人每月补助80元共计32.728万元;重度残疾人2919人每人每月补助80元共计137.488万元。

  今年,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具有昌吉市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所有残疾人及三级、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按自愿申请的原则由残疾人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通过逐级审核、补贴资格审定合格后,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构负责发放到残疾人或监护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