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残联为23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

29.12.2015  23:34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高昌区残联为我区23名持有驾驶证的残疾人陆续发放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他们将在全疆包括乌鲁木齐的所有公共停车场内享受免费停车待遇。此项措施旨在为残疾人出行停车提供便利,倡导社会车辆在遇到残疾人驾车出行时,给予礼让和理解,为切实将这项便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标识牌也将快速发放到位。

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残疾人也必须具备持有二代残疾人证、驾驶证、行车证三证信息资料吻合,使用时必须将免费停放标识牌与残疾人证同时使用,并配合维持公共场所秩序,当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责任方将受到相关条款处罚。

残疾人驾驶员吴兵领到免费停放标识牌后心情很激动,连声说:谢谢!谢谢!感谢党和政府给予残疾人的关爱。

(高昌区残联  张新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