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已步入老龄社会五年 多措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5.09.2015  09:19

人民网乌鲁木齐9月14日电(韩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新疆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14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博主持会议。

执法检查组将从9月14日至17日,重点检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的基本情况;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社会救助、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情况。

自治区副主席吉尔拉?衣沙木丁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做汇报时说,自2010年起,新疆已步入老龄社会,截至2014年底,自治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262.91万。针对自治区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新疆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老龄事业的法规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良好氛围;大力推进医疗保险,有效缓解老年人看病难问题;认真落实优待规定,努力保障老年人各项待遇;加大社会福利项目投入,老年人供养能力不断提高;积极推动参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老年人“老有所为”。

目前,新疆老年人养老体系、保障体系、服务体系、教育体系等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但还存在老龄事业发展宏观研究不够,老龄工作力量不足,养老服务机构数量不足、发展不均衡、服务水平低,老年群众组织发展滞后,老年教育发展受限等问题。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还就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工作方面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