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款奔驰汽车被召回 共计超过10万辆

17.02.2015  10:49
      新疆日报网讯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等三家汽车企业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多款汽车。
      三家企业涉及召回
      据悉,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等三家汽车企业自2015年3月13日起,召回以下部分汽车,共计127071辆,其中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口的2012年7月24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生产的2012~2013年款E级车,共计14辆;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口的2012年7月2日至2014年12月1日期间生产的2012~2015年款CLS级车,共计14227辆;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期间生产的2012~2014年款的E级车,共计112830辆。
      据悉,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发动机舱密封条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从发动机隔热板上脱开,脱开后的密封条可能会因接触到发动机的高温零部件而导致车辆起火,存在安全隐患。
      进口奔驰G级也被召回
      此外,因为行驶过程中出现轻微的向右偏移,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15年3月9日起,召回部分进口2014款奔驰G级汽车(包括G500、G63 AMG和G65 AMG),生产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至2014年3月14日。据该公司统计,在中国内地涉及705辆。 (记者薛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