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女孩欲甩前男友 报警谎称被“强奸”

21.01.2015  03:32

    自愿和徐强发生性关系后,聂梅又以“受害人”的身份报警称:她被徐强强奸了!

    聂梅谎报警的真实动机很荒诞——只为让男友林海嫌弃她,继而心甘情愿地答应跟她分手,好让她和新欢徐强在一起。

    1月14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西河街派出所办案民警李强向新疆都市报记者介绍了案情。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徐阳 王昕 实习生朱志慧 通讯员尹新星报道)

    急报警 女子称被同事“强奸

    2014年11月20日凌晨3时许,聂梅走进西河街派出所报警称:同事徐强把她强奸了。

    聂梅的“不幸遭遇”引起了警方的同情和高度重视。

    收到民警的传唤后,“强奸”了聂梅的徐强很是激动,他对民警说,2014年11月19日晚上,他和女友聂梅在自己的车内发生了性关系,“我跟她是恋人关系,她是自愿的,怎么告我强奸?” 在侦查过程中,民警也从徐强和聂梅的多位同事口中了解到:“他俩关系亲密,就像情侣一样。”更可疑的是,聂梅竟然还在和“强奸了”自己的徐强联系!

    侦查中遇到的种种疑团让民警研判认为:聂梅,很有可能报了假警。

    2014年12月下旬的一天,再次收到传唤的徐强说了一件让民警咋舌的事:2014年12月17日晚上,他和聂梅在一家五星级的酒店里又发生性关系。

    1月6日,经民警再三询问,聂梅提出了撤案的要求,并改口称:她是自愿和徐强发生性关系的。

    报假警 为甩掉“囊中羞涩”前男友

    原来,聂梅报假警是想让男友和自己分手 。

    家住石河子的聂梅,三年前,和林海确定了恋爱关系。2014年7月份,两人来到乌市务工。

    到乌市后,林海一直没有合适的工作,终日无所事事。聂梅则在一家茶餐厅找到一份收银员的工作,月薪三千元左右。

    在茶餐厅里,聂梅结识了“新欢”徐强。徐强今年28岁,是茶餐厅的厨师,月薪比聂梅至少要高出一倍。

    由于徐强和聂梅经常见面,加上他的个人综合条件要比“囊中羞涩且不思进取”的林海优秀,聂梅对徐强产生了好感,两人于2014年10月底,正式确立了恋人关系。

    2014年11月20日晚上,和徐强发生了性关系后,聂梅又极不情愿地和林海见了面。

    经不住林海的一再质问,聂梅心生一计:“我和他发生了性关系,但我不是自愿的。”聂梅原本以为,林海会觉得“自己已经不干净了,出于嫌弃,会和自己爽快分手”,但让她没想到的是,气急败坏的林海竟提出了一定得陪她去报警的要求。

    为了让林海确信自己真的被“强奸”了,聂梅将错就错,报了假警。岂料,一个多月后,她“受害人”的假身份就被民警揭穿。

    聂梅谎报警情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二项规定,警方对她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并处3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