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地铁2号线向社会资本伸“橄榄枝”

30.09.2015  11:37

   社会资本可参与注册特许公司 净资产需达40亿

  (首席记者刘书成)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延安路-华山路)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且以公开招标形式,向社会资本伸出“橄榄枝”。

  根据乌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乌市轨道交通2号线全线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延安路-华山路)线路全长19km,总投资约162亿,将以公开招标形式,招标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其中。

  中标人需与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在乌市共同注册成立特许公司。由特许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项目无偿移交给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其他单位。特许公司通过获得客运收入、非票业务收益,以及政府提供的补贴获得收益。

  此次地铁2号线公开招标社会资本报名时间10月19日18时(北京时间)截止。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改委面向社会发布首批推出的53个引入社会资本的示范项目。

  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经济所所长刘春宇表示,政府不唱“独角戏”,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将更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也有利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社会资本申请人报名条件

  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同时满足总资产1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4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地铁或轻轨)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类似业绩等。

  也可采用联合体形式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